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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来源:河南日报农村版 2019-12-10 作者:admin 点击量:

本报讯(记者秦名芳)12月9日,在安阳市召开的全省促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场会,为我省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带来政策大礼包。

为推动我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等11个部门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中坚力量。

在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加大财政项目扶持力度。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民合作社作为建设管护主体。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把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作为支持重点。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对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支持。继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创适合农民合作社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开展普惠授信、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站等工作,逐渐将普惠金融试点地区扩展至全部县域。

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各地探索开展产量保险、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等保险责任广、保障水平高的农业保险品种,满足农民合作社多层次、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稳步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涉农保险,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

落实用地用电政策。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解决农民合作社合理用地需求。农民合作社所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按农用地管理。

支持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等,分级建立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依托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骨干,增强其带贫减贫能力。农民合作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产业专家帮扶和农技人员对口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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