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农办等11部门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农经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修订了《河南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nynctzg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征求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27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0371-65918785)。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
附件:河南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2023年9月1日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供交流和学习,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