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机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工作部署,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下简称“农机3·15”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
二、活动安排
3月3日上午,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在“第二十届中原肥料(农资)产品交易暨信息交流会”会场设立“农机3·15”活动专区,举办“农机3·15”启动仪式,开展投诉咨询、组织机具展示、发放《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卡”等宣传资料;在“河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开设“农机3·15”专栏,围绕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等内容同步开展宣传。
各市县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农机3·15标志颜色说明见附件1),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发布本地区投诉服务电话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为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3月28日前将本市县活动总结材料和《本市县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报送河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员:赵玉成、郭晓红
联系电话:0371-65918505、0371-65918560
电子邮箱:hnzyjnjd2017@126.com
附件:1.农机3·15标志颜色说明
2.《本市县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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