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年底前,我省60%以上行政村将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年10月底前,全省整体完成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制度创新之后,又一项重大改革。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我省采取“试点推进、先行试点、全面展开”的实施路径推进,2015年开始先行试点,今年5月成为整省推进试点。截至9月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股份合作制改革、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等重点改革内容,完成比例分别达到61.7%、47.2%、47.8%;全省已经完成改革任务的村(居)达到30373个,占比47.8%。
“盘活了资源资产,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实现了群众增收。”在发布会上,谈到改革带来的变化,获嘉县委书记王永记说。2017年6月,获嘉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两年多来,该县先后清理不合理合同658份,其中涉及土地6200余亩、金额2100余万元,不仅厘清了各村家底,也理顺了群众情绪、夯实了发展基础。目前,全县50%以上的村年均收入已达10万元。
新县县委书记吕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老区新县脱贫摘帽过程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功不可没”。自2017年被确定为全国改革试点以来,新县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确权、赋权、易权”,有效解决了“乡村有资产但沉睡不醒、资本想下乡但渠道不畅、集体要发展但方向不明”等现实问题,探索形成了“三权分置、四股共享”改革路子。目前,全县所有村(社区)已完成改革任务,去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万元以上,最高的超过80万元。
作为全国12个整省试点之一,下一步我省如何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薛玉森介绍,在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的同时,我省将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分年度扶持5000个左右行政村进行示范带动。此外,还将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揽子政策,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记者 归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