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丘市、鹤壁市、三门峡市等地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纷纷挂牌成立,我省农业领域执法水平将大大提高。 2018年以来,国家及我省先后出台文件,不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全省农业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 据悉,各地新组建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畜禽、种子、中药材、食用菌、化肥、农药、水产、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养蜂养蚕)、高标准农田田间工程保护以及农村宅基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18项分散在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监管职能剥离,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同时,县级政府也将整合组建执法队伍,承担区域范围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